历史中的兔子:早在三国时期就用兔毛制笔******
从“玉兔捣药”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兔子已经陪人们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中国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际,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吕鹏,聊聊历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兔鼠分道扬镳于6200万年前
《诗经》已记载兔肉食用方式
虽然在大众看来,兔子毛茸茸的很可爱,但吕鹏告诉记者,其实兔子跟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骨骼形态上看,兔(属于兔形目)和鼠(属于啮齿目)都拥有终身生长的门齿,表明兔和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分类学创始人林奈在1735年将兔和鼠一起列入啮齿动物。”
而它们分道扬镳,是在6200万年前。20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先生研究安徽潜山早古新世(距今约6200万年前)地层出土的动物遗存,发现有“安徽模鼠兔”和“东方晓鼠”。其中安徽模鼠兔为兔形类动物的祖先类型,而东方晓鼠接近于啮齿动物的祖先类型,二者在骨骼形态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万年前已经分道扬镳,兔形类和啮齿类动物走上了各自独立演化的道路。
吕鹏告诉记者,家兔传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在我国古代,野兔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猎宠物、祭祀、药用、皮毛开发等方面。“兔头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图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称为兔脑壳,”吕鹏说,“其实在中国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来源。”据《诗经·小雅·瓠叶》中记载:“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绘了西周时期普通人家将捕获的野兔通过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谓“炮”就是将带毛的动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烧;“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则是熏烤的意思。据《礼记》记载,正式的宴请当备“六牲”作为荤菜,即豕、牛、羊、鸡、鱼、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虽然只备了兔肉,但主人换了三种不同的烹饪方式,可见其用心。
但在中国古代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孕妇不能食兔肉。东汉《论衡·命义篇》中有过记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当然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迷信说法。”吕鹏解释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缠结,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胶,兔毛还可以用来做兔毫毛笔。明代《齐民要术》中转录三国时期韦诞的《笔方》中有写“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见用兔毛制笔的历史可以早到三国时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时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为题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仅是故宫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汉代的兔猴铜带钩、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划花兔纹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双兔图页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质来看,在玉石材质文物、陶质文物、青铜器和画像石中常见兔的形象。”吕鹏告诉记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饰1件,是迄今为止发现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晋侯墓地8号墓出土的青铜兔尊,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以兔作为尊的青铜器。兔头微伸,呈跃跃欲试状,背上驮一尊口,兔身两侧饰圆形的火纹和雷纹。
而在山东嘉祥宋山4号祠堂东壁的东汉画像石中的兔子,则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话中两种不同的“兔”形象。吕鹏说:“在画像的上侧,东王公居中,马头、鸡头、狗头带翼神人跪于左右两侧;在画像左侧有面对面站立的两兔,分别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捣药;在画像的下侧,厨房的房梁上悬挂着鱼、鸡、猪头、猪和兔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山东济南洛庄汉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动物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遗存。”吕鹏说,洛庄汉墓是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编号为34号的大型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遗存共有110余具,动物种属包括绵羊、猪、狗、兔等4种。其中,兔有45只。
吕鹏告诉记者,在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该坑放置了两个兔笼。西侧木笼保存较好,长度1.8米,宽度0.47米,笼中发现多只完整兔骨,“根据笼中兔骨凌乱、笼外可能为外逃之兔的考古现象推测,当时陪葬的是活兔。”(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9日 A12版)
沿海大省开启"抢人"模式 破解用工荒须综合施策******
全力“拼经济”,离不开“保用工”。节后首个工作周,各地迎来了招工保产的窗口期,新一轮“抢人大战”提前启幕。
为鼓励外地务工人员尽早返岗,浙江某地连续数日向规定日期前返岗的务工人员派发总价1000万元的“五金券”。派发首日,就有来自湖南的务工人员田某领到价值59800元的“金券”,提走电动汽车一辆。
在广东深圳,当地政府明确提出:对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广东、浙江、江苏等在内的多个沿海大省开启了“抢人”模式,大手笔谋划跨省异地招工,多举措确保回乡人员及时返岗,全方位助力企业实现“开门红”。
节后“用工荒”“招工难”年年都有,今年似乎格外突出。这背后,既有因疫情政策调整优化带来的用工需求增加,也有人口负增长导致劳动力红利减弱的因素。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至2022年末,全国16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约为87556万人,比2021年减少了666万人。
当然,随着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内陆省份转移,中西部地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更多就业岗位、更小收入差距让越来越多外出务工人员愿意留在“家门口”就业,特别是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一些有技能又有想法的返乡年轻人主动求变,或成为职业农民,或成为创业者,实现了从“雁南飞”到“金凤还巢”的转变。
客观上看,作为一种复杂经济现象的存在,“用工荒”“招工难”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暴露出当前我国在人力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结构性错配问题。事实上,“用工荒”“招工难”已不只是春节期间的短期现象,一些地方、部分行业常年都面临着招不到人的尴尬状况;“用工荒”“招工难”也并非沿海发达地区所特有,越来越多中西部地区也感受到了这一趋势的逼近。
以制造业为例,作为吸纳外来人员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近年来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峻用工形势——产业工人空心化问题日趋突出,年轻人“宁愿送快递也不进工厂”,即便是招到了人也留不住人,居高不下的用工成本甚至已成了不少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障碍。
破解当前“用工荒”“招工难”难题,需要合力构建起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人社部门要搭建精准高效的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为劳动力及用工企业做好对接服务,力促就业市场的动态平衡;用人单位要针对未来人口红利不断减弱的现实,未雨绸缪提早布局,特别是制造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逐步以机器替代传统人力,减少对人工劳动力的依赖;对于劳动者自身而言,要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正确就业观念,积极在自身上挖掘潜力。
从更长远看,破解“用工荒”“招工难”难题,需要努力做好城镇化这篇大文章。中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用工荒”“招工难”所折射出的,正是长期以来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镇生活的现实。如果社会保障不能兜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覆盖更多群体,那么广大进城务工人口的“后顾之忧”就无法真正解除,“用工荒”现象也难以彻底消除。换言之,对于中国这样庞大的经济系统而言,用好用足城镇化引擎,保持住就业连续性、稳定性,方能以较低成本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顾阳 来源:经济日报)